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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关中生考统考案 三位学生家长应撒案

2019年3月18日

雪隆华校董联会针对4位独中生家长起诉董总的其中一位学生家长,黄晨曦先生,撤銷上诉一事,表示欢迎及赞赏。本会同时吁请另三位独中生家长也能效仿这位家长,撤销上诉案,让关中生得以安心参加董总主办的华文独中统考。

2016年10月14日,4名来自不同独中的学生家长挑战关中生报考独中统考的合法性,起诉董总及将关中列为答辩人,希望法庭裁决董总不得允准关中生报考独中统考。所持的理由是统考为独中内部考试,若让关中生报考,将导致统考有被废除的隐忧,会损害其他独中生的考试权益。

后来由于关中取得庭令,因此关中生的第一批初中三学生得以参加2016年10月16日举行的独中初中统考。2017年关中生也如期参加统考。事实证明,关中生考统考,不会影响统考,现有独中生的权益也完全不受影响,原本起诉董总和关中的理由和担忧已不存在,三位坚持上诉的同学和家长,应随黄晨曦一样,撒销上诉。

2018年4月6日吉隆坡高庭裁决,4名独中生家长挑战关中生报考统考案败诉,关中生可以合法的报考董总所主办的统考。吉隆坡高庭法官也决定,让败诉的家长无须支付堂费。

这是吉隆坡高庭一个标杆性的裁决,如果相关家长能够不再上诉,则不但此后历届关中生得以报考统考,而且全国其他独中生的权益也完全不会受损。这绝对是我国华教与统考发展的一大喜讯!

雪隆董联会认为吉隆坡高庭的宣判,对于独中和统考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第一,关中办学采纳独中的办学模式,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及董总考试局在对关中的考察及进行教学评鉴之后,由董教总联席会议议决特别允准关中生报考统考。第二,高庭的判决,让董总在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下例外允准关中生报考统考。

雪隆董联会认为这项判决已直接或间接肯定了统考的地位,同时也让关中参加统考,这就已达到了4位家长所要的目的。但令人遗憾的是,这3位家长最终还是于2018年10月18日提出上诉,让此案再次进入冗长的法律诉讼,也让关中生是否得以报考统考又蒙上阴影。当然,关中生仍然参加了2018年的统考。

雪隆董联会认为,当初4位家长所持的理由是担心允准关中生报考统考,会破坏统考以及损害其他独中生的权益。事实证明,自2016年开始,关中每年都派出学生参加董总举办的独中统考,三届考试过去了,家长们所担忧的理由也已经不复存在。本会深表欣慰的是,其中一位家长经过分析和了解之后,觉得继续上诉已经不具意义,因此毅然的撤销上诉。

雪隆董联会诚挚吁请另3位家长,能深明大义,向黄晨曦先生看齐,以大局为重而即刻撤销上诉,以让关丹中华中学的每一届学生都得以报考统考,这是全民之福。

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主席

蔡庆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