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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行动”雪隆政府中学华文教师暨华文学会活动经费补助计划

2023年11月7日

雪隆华校董联会政府中学事务委员会为鼓励雪隆区政府中学华文教师积极推动学生学习华文及华文文化的工作,本会特设立"护航行动"经费补助计划,以协助减轻华文老师们办活动时或面对的财务负担。

与此同时,我们也将进行筹募计划,欢迎各界热心人士慷慨解囊,一起参与此项有意义的"护航行动"补助计划。

 

资助对象:

a)雪隆政府中学华文组

b)雪隆政府中学华文学会

 

资助方案与计划:

a) 一般补助:华文学会常年活动补助。

b) 专案补助:特定活动补助,属跨校活动。

c) 阅读材料及教学器材补助。

 

经费补助审核程序:

a) 一般补助:

各校华文学会若欲申请活动经费,须在活动前6个月,填妥申请表格,连同活动企划书及活动预算,提交予雪隆华校董联会。本会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后,将依活动项目的预算签核补助费用予符合条件者。

b) 专案补助:

各校华文学会若欲申请经费办跨校活动,须在活动前6个月,填妥申请表格,连同活动企划书及活动预算,提交予雪隆华校董联会。本会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后,将依活动项目的预算签核补助费用予符合条件者。

c) 阅读材料及教学器材补助:

各校华文科主任欲申请阅读材料及教学器材补助,须具函向雪隆华校董联会申请,并详加说明有关阅读材料及器材之用途。本会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后,将酌情发放补助费用予符合条件者。

 

申请须知

a) 申请者必须填妥申请表格;
b) 申请者必须是活动主办者或负责教师。
c) 每年有两个审核期:
i) 第一期于12月15日截止,审批隔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申请事项;
ii) 第二期于5月31日截止,审 核当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之申请事项。

 

获资助团体或教师之义务 

a) 将资助的款项全数用于获资助活动项目上;
b) 各类文宣须注明雪隆华校董联会为资助/赞助单位(或纳入本会会徽);
c) 提交本会要求的所有有关本会资助之活动文件及资料(包括电子档资料);
d) 资助活动完成后 30 天内须提交下列文件予本会:
i) 活动财务报告,附上活动单据副本;
ii) 活动报告(图文并茂,约 1000字);
iii) 1-3 分钟整体活动汇报短片,以作为活动宣传之用途;(若有)
e) 资助活动如有任何变更,须立即通知本会。若资助活动因故取消,应将资助款项退还回本会;

 

执行单位:雪隆华校董联会政府中学事务委员会

*任何询问,请联络雪隆华校董联会秘书处(03-4142 2960 )。
*请将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电邮至:info@donglianselkl.com
*申請事宜将交由本会“护航行动”工委会审查核准。符合条件者,将接获本会电邮/电话联络通知。
*本细则若有不完善处,执行单位得随时修订并执行之。

 

 

雪隆华校董联会政府中学事务委员会 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