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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持统考文凭可考法律执业考试

2019年3月30日
(吉隆坡29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说,独中生可持统考文凭报考法律执业考试(CLP)。

汤米汤姆斯也是大马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主席,他今日发表声明说,持有统考文凭的学生有资格报考法律执业考试,不过申请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

据《马来邮报》报导,汤米汤姆斯说,只有高中三的统考文凭学生才能接受考试,並且至少通过两个科目考试,还必须在大马教育文凭(SPM)或O水准同等水平,获得至少五个优等,必须在一次考试中满足这些条件。

鉴定局已进行审查他指出,这一要求適用于所有在2018年6月5日之后註册法学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

他说,为了回应多方陈述,大马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进行了一次审查,包括从英国几所大学获取信息,关于他们接受统考文凭作法学学士学位课程的入学资格。

他补充,大马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还获得了董总,关于统考文凭资格標准及其接受大学学位课程的信息。

汤米汤姆斯说,目前,统考文凭要报考法律执业考试,必须获得大马教育文凭或O水准的3个优等,或在大马高等学校或A水准取得2个科目及格。

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2017年以不承认统考文凭的理由,而拒绝统考生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引起各方关註,让数千名正在国內外修读法律系的统考生感到不知所措,同时也令准备在未来修读法律系的独中生对一圆成为律师之梦感到担忧。

今年3月19日,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称,大马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LPQB)已在3月8日的会议上,討论统考生参与法律执业证书(CLP)考试的事宜,目前正等待总检察长对文字做出修订。

新闻来源:东方日报